文/刘仪伟
我是幸福的。
我坚信自己是幸福的,一向如此。为什么不幸福呢?我实在找不到不幸福的理由。
我真的无法解释什么叫做幸福,我也从来没有试图去理解到底什么叫做幸福,不是我没有求知欲,实在是因为我担心,害怕当我明白什么叫做幸福以后,当我知道人家如何来定义幸福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的跟随了别人的方向,走向我自己幸福的反面。
我猜,所有的不幸福都是通过比较得出的荒唐结论,当一种幸福非得和另一种幸福比较、而且要死要活一定要分出个高下的时候,不幸福便产生了。但是,幸福真的只是自己的事情,每一个人的幸福均各自不同,无从类比。我不愿意相信托尔斯泰老先生说过的那一句著名的语录: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却各有不同。
我的幸福怎么可能和别人的幸福一样或者相似呢?是否幸福,需要一个标准,我的关于幸福的标准怎么可能和别人的幸福标准一样或者相似呢?一旦你采用了别人的标准来丈量自己的幸福,那么,你的不幸福便开始了。
为了完成这篇文章,我不得不在四十四岁这一年,去学习幸福的意义。
查阅了一些资料,伦理学给幸福的标准概念是:人在创造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到个人、集体乃至人类的目标、理想和正义公益之事业的实现而得到人格上的满足,叫做幸福。
麻烦了吧,本来很自在很幸福的我,一看到这个定义,顿时惶恐起来,发现了自己的渺小,原来幸福的意义那么宏大啊,甚至有些高不可攀。突然面对镜中的我,扪心自问:
你真的幸福吗?
不行,我还得查查。
中国幸福学认为:幸福是人们的渴求在被得到满足或部分被得到满足时的感觉,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
这个解释简单多了,至少他告诉我幸福是一种精神的愉悦,换言之,只要我精神愉悦了,你管我干了什么呢,反正我就幸福了。只不过,这个定义强调了“渴求在被得到满足或部分被得到满足时的感觉”,我要是没渴求呢?我今天一整天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就不幸福了?多幸福啊!还有,渴求没得到满足或没有得到部分的满足就不幸福了?只要你不那么在乎结果,不一样可以幸福吗?
于是,查阅一番资料以后,我一头雾水,突然间有了一种不那么幸福的感觉。
出问题了。
不行,我不能被理论,别人的理论牵着鼻子走,还是好好想想自己的幸福吧。
我清晰的记得五岁那年,我有一块二毛钱,那个时代那个年纪,巨款啊,全是毛票加分币,揣在兜里,鼓鼓囊囊一堆呢。得意得紧。出去玩,回来,钱丢了,丢得只剩两分,好似晴天霹雳,自然嚎啕大哭。我外公见状,问我:
“哭,能把钱哭回来吗?”
我愣住。
外公:“如果能把钱哭回来,我陪你一起哭。”
我摇摇头,我当然知道钱是哭不回来的。
外公:“那你哭个什么劲。”
我瞪大眼睛望着外公。
外公:“丢钱已经很惨了,哭一场,岂不更惨。”
我不哭了,终于明白,我的确丢了钱,但是,我不能丢掉我的幸福。
我就是在外公这样的薰陶之下成长的。于是,我有时候会很不理解别人的一些行为。
我不理解,考第10名有什么好沮丧的,谁也不能证明第1名一定拥有比第10名更多知识;
我不理解,考上普通大学有什么好惭愧的,谁也不能保证重点大学的学生毕业后一定比普通大学的学生混得好;
我不理解,开10万元的车有什么好悲哀的,城里面限速都是80公里;
我不理解,职位低有什么好难过的,当大官的责任还大呢;
我不理解,存款少有什么好痛苦的,至少我见过一个小伙子花掉自己所有的六万元为心上人买了一只戒指,亿万富翁做得到吗?我指的是倾囊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