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像一隻興奮的小老鼠那樣跑回家,從門縫裡看見家裡應該沒人,一溜煙地鑽進門。
我對著浴室的鏡子脫下上衣,一轉頭,看見自己的背,那么美麗……那是一隻老鷹,我們幾個好朋友要把這隻鷹一起刺在背上,那是我們堅固的友情。想到這裡,我都感動得快哭了!
“為什麼要刺青?”媽媽氣得頭都暈了。
“就我們幾個好朋友啊!因為快畢業了,一起刺了做紀念。”我支支吾吾地說。那年我讀初三。
“你知不知道,刺青一旦刺上去,就永遠洗不掉了?”媽媽問。
我點點頭。
“阿祥,你答應媽媽一件事情,五年!如果五年後,你認為要你刺青的這群‘好朋友’,依然還是你的‘好朋友’,你再跟媽媽商量,要不要為你的友情做記號,好不好?”
五年後,其實也不用五年,國中畢業後,大家就慢慢沒聯絡了。他們紛紛離開,就像那隻飛離我的老鷹。
那個五年為期的好朋友的說法,卻從此留在我心中。
五年很長,長到你們會一起經歷許多考驗,那些你沒遇見就不會知道是什麼樣子的考驗……我曾經有一次跟媽媽抱怨,說好朋友泄露了我的秘密,沒想到他會出賣我,還虧他是我的好朋友咧!我非常難過。
媽媽回答:“因為你的‘好朋友’也有他的‘好朋友’啊!”我啞口無言。
對喔!我認識這個“好朋友”,也才一年多而已。
從此,對於來往中的好朋友,如果心底有十個秘密,我最多只交出四個。也許,那樣他們會比較沒負擔。我不希望,某天我被出賣,像被人從後面捅了一刀,回頭一看,發現那個人原來不是敵人,而是朋友。那種心痛,真的比刀子捅的傷口還痛。
我們這一生會遇見很多人,如果你很幸運,還在那些人裡面,又遇見一些跟你很投緣、有話可聊的人,成為你眼中的好朋友———當你這么認定它時,請再給那份感情五年的時間。
五年後,如果那份交情經過風吹雨打,那個人依然在你身邊沒有離開,請你一定要記得,把他從“眼中的好朋友”的資料夾里,移到“心底的好朋友”的資料夾里。
現在,我“心底的好朋友”資料夾里,還真的有幾個名字———上個月,我去日本工作拍照,他們抽空陪我去玩。
我在新宿街頭擺出很酷的表情,拍照的專業攝影師一直誇讚:“嗯!很棒!很帥!”就在我得意的時候,他們幾個人的聲音接著傳過來:“哎!羅志祥,你在裝什麼酷啊!很好笑耶!”我一下子笑出來。只有這種真正的好朋友,才會這么說話吧!
原來,真正的好朋友,是一種集體記憶啊!你幫我記得、我幫你記得,也不用先講好,就一起記錄了那些點點滴滴。
雖然,刺青在今天都開始成為時尚議題之一了;雖然,還是會遇見一些新的人,跟你投緣,很有話聊……但我從沒想過要刺青,也從沒想過要更改“五年後的好朋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