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不想有出息

可我不想有出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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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盧十四

那時我還在上學前班,每天的作業是寫滿一頁田字格。老師會給作業打上一個具體的分數,我總能拿到七八十分。我沒想過老師給一頁漢字評分的標準是什麼,也不知道78分和84分的差別在哪裡。我不關心別的小朋友得了幾分,甚至不會對比自己每天的分數是漲是跌。對於“七八十分”這個水平,我當時的理解是:它很高,雖然不是100分,但也占到了100分的大多數。我總是興高采烈地告訴媽媽:我今天又拿了高分!

對於我的志得意滿,媽媽卻很少給出積極回應。終於有一天,她兜頭潑了我一盆冷水:“你才拿七十幾分,高興什麼?你看看別人家小孩……”

我愣住了,心想:“我雖然得分沒別人家小孩高,但也並不低啊。”——但這句話我始終沒說出來。

從那天起,我的世界改變了。在那天之前,我要對自己滿意,只須達到自己的標準就行。在那天之後,我開始知道世間有另一個標準。這個標準是在無數人與人的比較當中自然形成,客觀中立,有理有據,令人信服。在這樣強大的客觀標準面前,“我自己的標準”一文不值,永久失效。

一開始還是比較順利的。作為國小時代的優等生,我沒太為這種達標比賽擔心過。但我媽依然對我十分不滿,因為我總是鬼使神差般的,拿不到100分。這種不滿在我六年級那年達到了頂峰:小升初的競爭那么激烈,滿分300,得考到290分以上才有進省重點的把握。全班第五第六這種名次實在讓家長睡不著覺。然而我每次數學考試,總是95、96、97、98……連99.5都考過兩次。

但就是考不了100分。

沒有任何一分是因為“不會”而丟掉的。一張卷子,密密麻麻,總有某個地方我會粗心失分。我至今記得,有一張99.5的卷子,我因為忘了在解題之初寫一個“解”字,而被扣掉0.5分。—如果是在小升初的考場上,這可能導致我與省重點失之交臂。

媽媽那么希望我考100分,我也完全有能力考100分,每次我都能無限接近100分,但就是沒一次真的考到100分。

這看起來像是故意。

事實並非如此,我從未故意做錯過任何一題。但另一方面,我也確實無法在考試中提起精神、集中注意力。早早做完了卷子,就趴著發獃,絕不會檢查一遍。我當然也“想”考個100分,但只是想想而已。學前班時代那個無論拿多少分都對自己很滿意的盧十四,本質上似乎從未改變過。

為這件事,我媽罵過我無數次。甚至有一次,我考了96分,我媽抄起一根長竹竿打我,將竹竿打斷了兩節。我同學看到之後,趕緊跑去告訴老師:“盧十四要被他媽打死了。”老師匆忙趕下樓來制止了我媽。現在想來,我媽在打罵背後,是一片束手無策:她有辦法讓我做習題,背課文,記單詞,晚睡早起,不看電視。但她無法替我考試,無法讓我提起精神去追逐100分。

在一次痛罵中,我媽問我:“你到底有沒有自尊心?”

這個問題實在難以回答。我當然不能說自己沒有自尊心。但如果我說有,那么她接下來一個問題必定是:“那么你的自尊心體現在哪裡?”—是啊,如果我真的有自尊心,為什麼不努力考100分呢?學前班時代我就說不出口的那個回答,如今自然更加說不出口:“我雖然沒考100分,但也並不低啊。”

但我當時考慮的並不是如何給出一個機巧的答案。這個問題真的刺痛我了,我捫心自問:在考試的時候,我總是那么憊懶,完全沒想過“自尊”這回事。但每當挨罵時,我又確確實實羞愧難當。最終我的回答是這樣的:“你罵我的時候,我就有自尊心。”

這個回答代表著我當時全部力所能及的反思,以及毫無保留的坦誠。這個回答換回的是一個大耳光,因為它聽起來是那么無恥,能給出這種答案的人分明已經毫無自尊心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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