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自己看不慣的人和事,我們應該做「3件事」!

面對自己看不慣的人和事,我們應該做「3件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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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難免發生衝突,而發生衝突的最本原因,則是其中一方對於另一方的處事行為「看不順眼」造成的,這時大家都有個通病,看不慣別人就認為問題一定是在對方身上,開始對別人的生活指指點點,其實,這樣的行為往往是因為自己的修養不夠,當你的修養越高,眼界就會越高,對待事物的包容力自然就越好,看不慣別人的頻率自然越來越少!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獨立思想,永遠不要拿個人標準,去權衡別人,看不慣別人的人,是因為個人知識和視野所限,所以思維也被局限,所以常常看不慣別人的人,一定也是個格局不夠的人,看不慣,是因為包容心不夠,沒有包容之心,才會看什麼都不爽。別總拿個人標準去評價所有人,多點包容之心,專注自己的生活,才是王道。

面對自己看不慣的人和事,我們應該做「3件事」!

1.反省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不一定都是別人的問題,有可能是自己的心態出了問題,或者是自己被情緒控制。因此,我首先需要做的是,看看是不是自己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言行。或者可以參看一下周圍人的意見,老話說得好,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如果確實是自己的問題,那就需要痛下決心改正了。

2.轉換自己的看法

反省之後,如果自己做得不好,就要努力改正,可是有時候確實也會遇到一些怪胎,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但是這些人如果沒有損害到自己的利益,還是忍耐為好,不要為自己招惹麻煩。想想看,大多數人就連自己都改變不了自己,就更加不要指望別人能夠改變他了。當然,適當的溝通還是可以的。

我們要認識到,一個人的性格、處事方式、價值觀等等,都是由他的家庭和教育背景、成長經歷等綜合因素所造成的。當我們能夠從因果的角度,來看待一個人、一件事的時候,就多了一份理解。

叔本華說得好:生活,也讓別人生活。

第三步,遠離

如果我們自己做出了反省,也試著去改變自己的看法,還是忍受不了。那就可以選擇離開當前的人和事,給自己換一個新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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