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驗人的品質有一個標準,就是他工作時所具有的精神。假使他對工作,是被動的而非是主動的,像奴隸在主人的皮鞭督促下一樣;假使他對工作,感覺到厭惡,沒有熱忱和愛好之心,不能使工作成為一種喜悅,而只覺得是一種苦役,那他一定不會有所成就。
自尊,自信是成就大事業的必須條件,但對於工作不肯盡心盡力,而只是敷衍推卸的人,是不會有這種自信,自尊的,一個人假使不能在工作上盡心竭力去努力,那他決不能很好的造就自己。工作是一個訓練培育品格的大學校。
因此,在任何情形之下,不容許你自己對於工作發生厭惡。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假使你為環境所迫,而只能做些乏味的工作,你也當努力設法,從這些乏味的工作中找些興趣意義出來。因為良好的精神,會使任何工作有意義,有興趣。
你的工作,就是你生命的石像。它是美是醜,可愛可憎,全操在你自己的手裡。
擔任每一個職務,寫每一封信。出售每一件商品,每句談話,每個理想,每種動作,都仿佛是鑿子的一擊,可以美化你的石像,也可以損毀你的石像。
不論做任何事,必須竭盡全力,這種精神的有無,可以決定一個人日後事業上的成功或失敗。
應該在心中立下這樣的決心和信念,從事工作,你必須不顧一切,盡你最大的努力。如果你對工作不忠實,不盡力,那么將貶損你自己,糟蹋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