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們三姐妹之間的遊戲是演戲。我總是當仁不讓地扮英雄;大姐長得好看,演女特務;二姐力氣大,演壞人最好。一天,我們剛看完一部革命題材電影,一進家門,二姐披著毛巾被威風凜凜地站在床頭,對我說:“說,你把人藏到哪兒了?”
“不知道。”我英勇不屈。
“女特務”二話不說,揮槍射擊。我應聲倒地。一聲悶響,我的頭結結實實地撞上桌角,頓時血流如注。桌上的小收音機也掉在地上,壯烈“犧牲”了。媽媽聞聲進屋,嚇得抱起我就往醫院跑,縫針、包紮,忙了大半夜。我暈暈乎乎地躺在床上,覺得自己為藝術獻身,特別“崇高”,心裡沒有絲毫懊悔之意。
剛上中學,爸爸被派到香港長駐,媽媽隨行。北京的家中只有姥姥照顧我們。
初三的暑假,我被選去擔任中央電視台《我們這一代》的小主持人和校服模特兒。這是我第一次“觸電”。匯報演出時,聽說教育局領導要出席,我躲在大幕後,偷偷往下看。幾個同學的家長也坐在台下,笑容在臉上寫滿“自豪”二字,我這個主角家裡卻沒有一個人到場。我突然很想媽媽,抱著大幕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嗚嗚大哭,誰勸跟誰急,哭聲響徹整個後台。這時,開場鈴聲響起。我拽過大幕,抹去一大把鼻涕眼淚,笑容燦爛地登場了。
三姐妹中,大姐最漂亮。她是家裡所有人的驕傲,更是我的偶像。誰能不喜歡她呢?國小她是全年級第一,中學她是清華附中的校花,大學她是外交學院的交際舞冠軍。
那年,我讀高一,大姐讀大三。暑假裡的一天,大姐翻著報紙,突然冒出一句:“我想去應徵速食麵廣告的模特兒。”我嚇了一跳。在上個世紀80年代,拍廣告還不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我也算“觸過電”的人,很權威地甩過去幾個字:“算了吧,丟份兒。”二姐覺得很新鮮:“我陪你去。”第二天,姐姐們躲在屋裡仔細打扮一番,出門之前嚴正警告我不許告訴姥姥。
幾個小時後,她們興奮地回來,一看那樣兒就知道已經得意忘形了。
“考中了?”
“沒有。”
“那是吃錯藥了。”
“沒吃藥呀。”
“那得趕快吃點兒,笑成這樣不正常。”
姐姐並沒考取某廣告的代言人,可那次招聘的評審中有一個是電影《搖滾青年》的副導演李童。大姐說:“她把我的地址和電話留下來了,說明天來家裡取照片。”我真替她高興:“這才夠檔次。”
第二天上午,我陪姥姥上街買菜,就在這個空當,李童真的來了。家裡的照片幾乎都是我們姐妹的合影。翻了半天,她從中選了一張我和大姐的合影。下午,一輛賓士200把大姐接走了。兩個小時後,又把大姐送回來。車沒走,李童說,導演看了我們的合影,讓她也把我接過去看看。
賓士停在香格里拉飯店對面的一棟家屬樓前,李童把我帶上一輛大巴士,讓我等著。車上有很多工作人員,看來了個小姑娘,都好奇地問:“你是來幹嗎的?”
“我不知道。”我一身汗濕的運動衣褲。剛打完籃球,臉沒洗,衣服沒換。
“可能又是來試鏡的。小小的這個角色,已經試了二三十個女孩,還定不下來。”
我得意地想,試兩三百個也沒用,這個角色是我姐姐的了。
“誰呀?”眾人的議論聲吵醒了躺在巴士最後一排長椅上的人。他迷迷糊糊地坐起來,顯然有點火氣。他一肩鬈曲的長髮,一副蛤蟆墨鏡架在突出的鼻樑上,一張很白的臉,冷冷的樣子實屬另類。
“你過來。”他指著我。
“乾什麼?”我沒挪窩兒。媽媽離家前,叫我不要隨便跟留長頭髮的男人搭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