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糾纏已久的事總是在一瞬間猛醒過來。
某一日,他跟她閒聊,他說了件好玩的事,有個女孩居然以為他喜歡她又不敢向她表白,他說這話時樂不可支,她的心像杯子裡沉到底的葉子,那女孩她也是認得的,只是不熟。她沖他笑了笑,臉有些發燙。她努力壓抑著不讓自己失態,她說:幸好我不是她。
遇到他時,她剛剛從一段泥沼一樣的感情里抽身出來。他溫文爾雅,主動擔當了樹洞的角色,常常是她大段大段地獨白,他只是輕輕地說一句:他不值得你掉眼淚。然後她就真的掉眼淚了。不是為那個走開的爛男人,而是為眼前這個懂得珍惜的男人。
空洞的心是要些東西填進來補充的。剛開始,他便是最好的填充。漸漸地,他在她心裡的位置越來越重。閒暇時一起逛街,走累了,他會替她提著高跟鞋。吃冷飲時,他會替她擦唇角。甚至,雙休日,他會買菜到她家,兩個人一個擇菜,一個做,然後兩個人一起喝茶,聊天,看碟,偶爾晚了,他就睡在她家的沙發上。
有時候她會問自己:他是我男朋友嗎?好像是,又好像不是。他只說過喜歡,卻從沒說過愛。
儘管他也把自己在工作上的煩惱困惑說給她聽,儘管他也拿自己家裡雜七雜八的事讓她幫著出主意,但在此之外,他的生活她是不了解的。
但是,喜歡一個人,便會找出很多藉口:他工作還不穩定,他家裡還有負累,所以他不敢輕易說愛吧。他沒有女友,兩個人走得這么近,日久生情,總會守得雲開見月明吧?
她的感情一點點放了進去,他卻跟剛剛認識她時一樣,對她好,卻又總是60度的溫水,不往前,也不後退。
有別的男人策馬揚鞭追過來,身邊的人都替她擋著:她有男朋友了。她也覺得剛剛認得就說愛,太輕率了。但是他……
一度她幾乎想打退堂鼓了。她在職場出了點錯,替上司背了黑鍋丟了工作,他第一個站在她身旁,他的肩膀很寬,她放棄了離開的想法。他跑前跑後幫她找工作,找到工作慶祝那晚,借著酒意,她抱了他,他沒有拒絕,也沒有迎合,只是那樣松松的,她自己先覺得沒了味道。
女友給她出主意,女追男隔層紙,是死是活追過去問個明白不就得了?偏她前怕狼後怕虎,直到他講了那個女孩的笑話。
他不只是她的“知心哥哥”,他做慣了“婦女之友”。她沖自己笑了一下,原來堵在心裡的東西灰飛煙滅,心端端正正放回了原處。
隔天,她在簽名上寫著:不愛我,請閃開,別擋住愛我的人的目光。
說得沒錯,曖昧的,原地踏步不向前走的人,請後退,那樣才會有愛的目光投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