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需要有一個時間“底線”
文/郭韶明
手頭有一件事,時間是一個星期,那么前五天,一定是碌碌而過,從第六天開始,才提上日程,時間緊緊張張,人卻雷厲風行,好像突然就有了動力。晚上要寫個東西,最遲睡覺前交,那么吃完晚飯後到10點半,一定是聊天、看信箱、喝茶,甚至無所事事,從11點開始正襟危坐,乾到幾點另說,不過總能幹完。一般而言,效果還不錯。
今天要去一趟銀行。那么,一定不會一大早就去。相反,會在各種無關緊要的事情都處理完的時候,差不多4點半才出門,緊趕慢趕,好像在跟時間打仗,而之前,時間在你這兒,無用得都快扔進垃圾桶里了。
只要還有時間,任務就會自動膨脹,直到用完所有的時間。這就是“帕金森定律”告訴我們的道理。
不是嗎?做同樣的事,所費的時間差別可能很大:你可以在15分鐘內看完一份報紙,也可以看上半天;你一天可以乾10件事,也可以悠悠閒閒只乾那么一件;你的論文規定完成時間是5個月,5天你也可以搞定;要你一年乾件什麼事,不到最後一個月,你可能根本忘了這茬兒……
相信多數人都有類似的經歷,像彈簧一樣,突然繃緊,然後,再猛然鬆懈。我們似乎習慣於讓自己保持最好的彈性,所以,之前一直在拉,直到不能再拉的時候,鬆手,然後乾脆利落,讓這件事有個完結。下次,依然繼續。
朋友說,老公就是最典型的那一個。晚上11點之前,你永遠看不出他今晚有多忙。比如明天有一個要上會的項目,報告一個字還沒寫,11點之前,他會怡然自得地打遊戲、看新聞,甚至看電視劇、給女兒修玩具,你讓他乾一件最瑣碎最無關的事,都比催著他“去工作,早點睡”來得爽快。某天他終於想要改變,9點多就坐在電腦前,磨磨蹭蹭進入狀態,12點之前一切完畢。接著,麻煩來了,躺在床上他根本睡不著!於是,爬起來,再去乾之前為了消磨時間那些事兒。
我還有不少朋友,也是不到最後一刻死不幹活的人。據說寫稿的那一批,還成立了一個“非死線不寫稿小組”,加入的人日漸增多。你要是之前催促,那就是對他們極大的不信任。
時間久了,大家都默認這個怪論:明明知道事情特別重要,可是,你依然無法第一時間完成它,相反,似乎只有把它放在最後,才算壓軸。
其實都知道“時間管理”:最先做的應該是重要又緊急的事,如準時完成工作、去銀行還貸、應付一些難纏的人;接著再做重要但不緊急的事,比如近期購入計畫、學習一項東西、去某地會朋友;然後是緊急但不重要的事,如不速之客、突然來電;最後才是既不緊急又不重要的事,閒談、郵件、電視劇等。
可是,這一二三四的順序,被顛倒成了四三二一。說起來也沒什麼大問題,不過是個人習慣而已。而且,通常是知道自己的能力區間,才有底氣就這么擱著,到最後一刻才想起去撿起它。
只是偶爾,也有出岔子的時候。有一次,合作夥伴就出了狀況,道歉的時候告訴我,“我是一個內在時間很不敏感的人,希望外在時間的督促”,理由相當詭異。朋友的老公,也常常自食其果,有時她酣睡到三四點醒來,看到客廳里還亮著燈。還有的朋友,抱怨在某段時間因為把事情放下了,結果事情越積越多,就像一團亂麻,扯清它耗得不僅是時間,還有心情。
所以,當你總覺得事情很多時間不夠的時候,當你總累得不行還力有不逮的時候,當你總看到別人很輕鬆你卻一團亂麻的時候,建議整理一下,是真的事情很多,還是你把它壓成了很多?如果真的很多,這沒話說,一樣一樣乾就是了;如果自己創造的,只能從自己這兒找出路,誰也幫不了你。
一有念頭放下一件事,先看看你放下它的理由,是消磨時間還是乾一件更重要的事?你放下它的代價是什麼?如果沒有任何代價,忙裡偷閒也是好事一樁,如果是更麻煩,比如要在可能更擁擠的時段里給它擠出一塊,我勸你還是別冒這個險。就如同本來一列火車上,空間和乘客各就各位好好的,非要把前面的車廂都空著,最後一個車廂擠滿了乘客,這不是自討苦吃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