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則童話,說的是斑馬埃里克在一次逃避獅子的襲擊中,本能地向後一踢,恰好踢中獅子的額頭,獅子應聲倒地,一會兒功夫就命歸西天。於是斑馬群中就流傳著埃里克是上帝派來的保護馬群的天馬。在大家的推崇之下埃里克成了草原上斑馬的領袖,獅子們也知道它們同夥中一名驍將就命喪於它的鐵蹄之下,自然誰都不敢貿然主動前去找埃里克的麻煩。
一年後,埃里克在幸福安逸中發福了。龐大的體形配上油光發亮的毛皮,讓大家一眼就知道這是“馬中之尊”,加上慢悠悠的走路姿態,十足的領袖身份。
一天,一隻從外地流浪到此的獅子,見到斑馬群早已垂涎三尺。它決定用擇其弱者一口定乾坤的捕食原則。主意已定,它搜覓了一下斑馬群,見弱者不少,但不是骨瘦如柴,就是小如羔羊,實在不值得填自己的獅口。正猶豫不決時,它的眼睛突然一亮,一隻體態臃腫、油光發亮,走路勝似閒庭信步的斑馬鑽進它的視線。憑它的斷定,這匹馬雖不年邁,但絕對沒有奔跑力。想到這裡,這頭流浪獅子喜自心出,於是一縱身向那隻它看好的斑馬襲去。埃里克也已發現這頭獅子向它襲來,除了加快速度奪路逃竄之外,還使出它曾經踢死一頭獅子的歷史經驗,抬後腿頻頻向獅子踢去,可這頭獅子狡猾地一偏頭躲過去了,並趁斑馬放慢了速度之際,一口咬斷了它的喉管。眾斑馬見它們的領袖被一頭很一般的獅子未費多大力氣地捕獲了,個個停止奔跑瞪起驚奇的眼睛。
草原上斑馬領袖埃里克成了一頭很一般獅子的口中美味,作為低等動物的斑馬,未必能找出真正的癥結所在,但作為高等動物的人來說,再找不出癥結所在可能就是笑話了。作為斑馬埃里克一蹄踢死一頭獅子是大家毋須爭辯的事實,應當算是絕妙無比的成功,但也得承認,埃里克那次絕妙的成功是偶然所得,並非必然結果。假如埃里克比較聰明的話,既然大家推崇自己當了領袖,就要以此為開始,苦練奔跑能力和求生技巧,而絕不能不自量力地貪圖安逸,自高自傲。
斑馬總是斑馬,經不起一丁點的尊貴誘惑,自己幼稚地養肥了膘,用生命早早地填飽了獅子的肚子。但斑馬埃里克的悲慘結局可以給人類的我們豎起了很好的參考標桿。它從反面告訴人們:一次偶爾的絕妙成功算不了什麼,真能耐,真本事還得靠自己在生存的過程中,不間斷地總結經驗,來不得半點虛偽和驕傲,以利夯實自己的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不然的話,一次偶爾的絕妙成功一定會導致自己永遠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