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故事《一個少年的 108個夢想 》
1939年冬天,美國西部洛杉磯市郊的一間屋子裡,一個十五歲的靦腆少年——約翰•葛達德——正在廚房的桌子前做著生物學家庭作業。這時他聽到隔壁父母的一位朋友說:“假若再讓我回到約翰的年紀,我幹的事就大不一樣!”這句話深深觸動了葛達德的心靈。他在活頁本新的一頁上方端正地寫上:“我的終生計畫”。葛達德花了五個小時,一口氣寫下了一百二十七個夢想實現的目標。下面是這些目標中的一部分:
目標第一:探索尼羅河;
目標第二十一:登上珠穆朗瑪峰;
目標第四十:駕駛飛機;
目標第五十四:去南、北極;
目標第一百一十一:讀完莎士比亞、柏拉圖等十七位大師的全部名著;
目標第一百二十五:登上遙遠、美麗的月球。
為了實現這些夢想,葛拉德在他的小車子上寫上了周計畫和月計畫。他每周都要量體重、清理衣櫥、分析食譜和自我檢查行動的得失。每天早晨他花六十分鐘練習槓鈴、拉力器和單槓,以保持優美健康的體型。總之,葛拉德全力以赴地朝著自己訂下的目標而努力著。每當他實現了一個目標,他便帶著甜美的神情,在一個“目標”旁邊畫上一個代表成功的紅色標記。結果怎么樣呢?
到葛拉德六十一歲時,他已經成功地實現了原訂的一百二十七個目標中的一百零八個。
例如他的第四十個目標是駕駛飛機,他後來駕駛過四十六種飛機,其中包括時速達到一千五百英里的f-111戰鬥機;他把自己實現第一個目標的經歷寫成了一本名叫《漂下尼羅河的皮划子》的暢銷書。
有志者,事竟成。目標高,飛得高!朋友!趁年輕樹立遠大的理想和目標,長大後才能做出不平凡的業績。把你的夢想和目標目標分解成一步一步的具體行動,全力以赴,你一定能獲得驚人的結果!行動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