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中,女人最難過的,是這關!

在感情中,女人最難過的,是這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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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4歲,兒子10歲。

18歲時,我愛上了一個男人,也許他幼稚,也許他不愛……反正就是不負責任。後來,他干脆搞外遇。心灰意冷之下,我逼他離了婚。

後來,他對我很無情,我曾一度放棄了他,但考慮到這麼多年的感情,我又做不到像他那麼無情。

現在,我們已經分開一個多月,我失去了他,他拿去了我的店鋪,目前我帶著孩子單獨生活,還沒有正式分開。

想想未來的路有些迷茫。我想回頭,不再關乎感情,只為經濟。目前談判在即,我想讓他回頭,不知道怎麼與他談判……

潘幸知:

從18歲到34歲,你扳著指頭數數看,多少年青春?

那是你最刻骨銘心的初戀吧?

17年。

34歲,你用你活過的半數的時間,跟一個你根本不應該下注的男人,綁在一起。

如果你今年18歲,我會說,好吧,成全你的經曆。人這一生,總要犯下一些愛情的錯誤。

如果你今年24歲,我會說,既然你懷了孩子,你也決定生下來,好好壞壞,那是你願意的承擔。

可是你今年34歲了。

我不希望你,44歲的時候,還在為一個男人,暗自神傷。

不是這個男人斷了你的後路,讓你半生心酸,而是你,根本就沒有學會一個動詞,叫分離。

我們人生的字典里,還有一個動詞,叫將順。

我們很多女人啊,活不活得明白,跟年齡無關。甚至,年齡越大,越活不明白。為什麼?因為千絲萬縷,從小到大,纏成死結。打不開,將不順,新的年歲,又纏上了新的死結。舊的新的,新的舊的,日子啊,就混混沌沌著過了,一世不明。

我們女人啊,在感情中,總是難過邏輯關。我幫你來將一將。

我們先看你最後一句話,也是你發起這個疑惑的訴求:我想回頭,不再關乎感情,只為經濟。我想讓他回頭,不知道怎麼與他談判。

你的訴求是,我要錢,我多要些錢,因為他還吞了我的店鋪!我帶著孩子,如何單獨生活!我得談判,讓他看在我們娘倆的份上,看在這麼多年付出的份上,讓他多拿錢出來。

姑娘,你想怎麼談判?你有什麼談判的籌碼?對不起,你已經離婚了,請問離婚協議上是如何寫的?法院是如何執行的?如果當初沒有,那麼我告訴你,現在也沒有!他吞你店鋪的時候,你有白紙黑字讓他簽署協議嗎?如果沒有,那麼對不起!

如果你要說,至少還可以打感情的籌碼,那麼我告訴你,早就沒有了!你那不是籌碼,而是乞討,看你們這麼淒苦的份上,他能給一點是一點!如果他在意感情,17年了,他不會如此待你。除非你使絕招,你拿捏住他的七寸,比如讓他丟工作丟臉,你讓他難堪,讓他一次性給飽。對不起,這個招,只能使一次。

可是你,真的只想要些錢嗎?我們很多女人最擅長的事情就是,本來說的一,然後偷偷說了二,一邊還想著三。

這就是我們理不清剪還亂的原因啊!

你的目的,你說,你只想多要點錢,但是你的潛台詞是什麼?只要點錢是不夠的,我想讓他回頭。然後呢?回頭還是不夠了,你別外遇。再接著呢?你丫那麼無情,那麼幼稚,那麼不愛我,你還跟我離婚,你這樣無情無義的人,憑什麼這樣對我!

他就這樣對你了,你還跟這樣不負責任、天天外遇讓你心灰意冷的男人糾纏什麼呢?你越糾纏,最多他把你當成了,偶爾可以使用的性工具。別怪我說的難聽,僅此而已。

學會分離。未來的路,自己走。男人也好,兒子也罷,都不會一輩子陪你走下去。別兩眼一抹黑,纏著一根藤蔓兒,寧肯自己瞎了眼。

學會將順。不是讓你從頭去將順。感情的事兒啊,你拿天平去稱一稱,永遠擺不平的,你從18歲開始算,哪怕算到44歲,也是沒法讓這事兒絕對公平的。你最能對得起自己的事兒呢,就是當這個男人死了,從此再無瓜葛。人生再迷茫,也要往前走。將順目前一小段,再走一小段,以後的人生,慢慢就順了,就好了。

給自己,來點勇氣,來點掌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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